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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知识大全:概念、历史及现状(3)

2008-10-15   www.AV110.net 整理 / 点击: 标签:P2P
  

  3、珠联璧合——P2P和BT

  说到P2P,就不能不提BT,这个被人戏称为“变态”的词几乎在大多数人感觉中与P2P成了对等的一组概念,而它也将P2P技术发展到了近乎完美的地步。实际上BitTorrent(中文全称比特流,简称BT)原先是指是一个多点下载的P2P软件。它不象FTP那样只有一个发送源,BT有多个发送点,当你在下载时,同时也在上传,使大家都处在同步传送的状态。应该说,BT是当今P2P最为成功的一个应用。

  如果解释一下的话,BT首先在上传者端把一个文件分成了多个部分,客户端甲在服务器随机下载了第N部分,客户端乙在服务器随机下载了第M部分。这样甲的BT就会根据情况到乙的电脑上去拿乙已经下载好的第M部分,乙的BT就会根据情况去到甲的电脑上去拿甲已经下载好的第N部分。

  有一句话可以作为BT最为形象的解释就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而最初听到此概念时,有人对我说,别用BT,会坏你的硬盘的!大概指的就是前一句。现在看来,没有贡献怎么会有获取?这大概最可以概括BT下载传输的精髓。工具软件BTJoy,将这一技术以软件的形式完美起来,这个诞生仅有一年的软件已经迅速热遍了整个网络——对于BT下载的爱好者来说,120G的硬盘都可以被迅速塞满!我的同学在不长的时间里竟然用他的刻录机完成了一百来部的电视剧的保存,拿他的话来说,可以开一个小店面了!

  4、风生水起——P2P是盗版者最好的温床?

  在我们尽在说P2P的好时,也不得不想到,就如同历史总是在曲折中前进,任何新事物的发展总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我们来看下面的日程表:

  • 1999 年 5 月,由范宁和帕克共同创办的文件共享社区网站—Napster正式成立,他们面临的麻烦就由此而起。
  • 12 月 7 日,美国唱片业协会(RIAA)代表环宇音乐、索尼音乐、华纳音乐、百代唱片、BMG等七大唱片公司以违反版权保护法为由把Napster公司推向法庭。他们称Napster向网民提供MP3文件共享软件侵犯了音乐版权,要求法院关闭该公司并赔偿损失1亿美元。
  • 2000 年 4 月 13 日,重金属乐队Metallica起诉 Napster,称其侵犯了自己的版权,并涉嫌诈骗。
  • 6 月 12 日,美国唱片协会(RIAA)和美国音乐出版协会(NMPA)向加利福尼亚州北地区联邦地方法院起诉Napster公司,请求法院禁止在社会上流通Napster公司的MP3文件交换软件“Napster”。
  • 7 月 11 日,参议院就围绕Napster展开的诉讼召开听证会,无果而终。一些议员敦促国会立法,以澄清Napster公司是否违反了知识产权法;而支持Napster一方的人却认为国会不应该现在介入双方的争端,以免影响新技术的发展。
  • 7 月 26 日,Patel同意美国RIAA的要求,作出初步判决,命令Napster立即停止服务。
  • 2001 年 2 月 12 日,美国第九巡回上诉庭作出决定,Napster必须终止其免费互联网服务,并不再向音乐迷提供共享版权保护音乐的服务。
  • 3 月 6 日,美国地区法官Marilyn Hall Patel做出判决, 责令Napster在五个工作日内删除所有存在争议的歌曲。
  • ……

  就在今天,就在此时,争议仍然不绝于耳。国外有关于P2P技术的纠纷一发而不可收拾,这种全新的极富生命力的传输方式从一诞生就和音乐,和版权联系在一起。为什么会引起音乐制作商们这么大恐慌?显然是其前所未有的传输速度挑起了他们的不安。在他们极力拦截还没有来得及开始的时候,一首歌曲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遍了整个互联网,而更加确切的说应该是全球,这显然是传统的盗版方式所不能比拟的。

  5、风景这边独好——P2P在中国

  同样,在传统的方法不能奏效的情况下,出版商们便只有从源头上遏制了。不知道国外关于此的争闹还会继续多久,然而在中国却又是另一种风景。

  众所周知,现阶段中国的版权保护制度和国外还有实质上的差距,这实际上使P2P技术的运用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可以规避版权问题的困扰。按照国内我们的理解,P2P软件提供的只是一个资源共享平台,并不需要对其中传播的内容负主要责任,只要适当地监督引导当然可以大胆运作。从这方面来说,国内的P2P软件厂商处境要比国外的同行幸福很多,路已经有前人开好,又不必像国外的先行者如Napster一样面临官司的压力。

  而我们面对现状,一个形象的比喻是:你愿意挥汗如雨在天桥淘碟,还是愿意轻松候意在家享受宽带视频下载? 网络传输这种传播方式迟早有一天会取代传统的以磁带、光盘为载体的影视音乐发行渠道,从而成为人们获取影音资源的主要渠道,这似乎已经成了一个不争的事实。看看国外已经进行了多少年的争端,能不能给我们一些启示。

  在中国这样一个走进任何一家音像店,你都可以用低廉的价格获取几乎与正版没有任何区别的音像制品的情况下,利用新技术的无穷魅力与优势建立一个全新的发行渠道,打破以往那种发行模式才有可能避免切肤之痛。或许,国内的P2P行业有可能比国外的同行更有优势率先实现成熟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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